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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商艳照门”!扬州一女性微商被网友强奸拍下不雅视频!

  日期:2015-05-29   浏览数:59

广陵女子阿彩(化名)也看到这个商机,在工作之余,在朋友圈卖化妆品。不承想,却在做生意期间,结识了不良的网友高某。后高某拍下阿彩不雅视频和裸照,以此相威胁,先后敲诈阿彩共计5000元。近日,广陵区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对高某提起公诉。

女子开微店,遇“热心”顾客

4月22日下午,一个女子向广陵警方报案称,自己被一网友强奸,还被敲诈了5000元。

这名女子阿彩在扬州一家公司上班,工作之余,她还在微信朋友圈里卖化妆品。今年4月的一天,阿彩在玩微x信时,一个昵称为“林海”的男子添加她为好友,后一直缠着阿彩聊天。

聊了几天后,阿彩见他只聊天,不买化妆品,有点不耐烦。而“林海”仿佛察觉出了阿彩的冷淡,主动提出自己的微信朋友圈里有很多阔太太,可以帮阿彩推销化妆品。这让阿彩十分高兴。

然而,接下来几天里,“林海”仍只找她聊天,只字不提推销产品的事。阿彩觉得这个人不靠谱,不再理他。几天后,“林海”以面谈推销化妆品为由,约阿彩见面。阿彩信以为真。

4月19日上午,阿彩来到约定地点。不一会儿,“林海”驾驶一辆面包车来了。一见面,他就把阿彩拉上车。阿彩告诉民警,经过一番简单寒暄后,她就拿出化妆品,向“林海”介绍价格等情况。但是,“林海”对此心不在焉,反而开始对她动手动脚,后强行和她发生了性关系。

裸照威胁,她被敲诈5000元

这番遭遇后,阿彩又气又恼,回到家后,她立即删掉了“林海”的微xin。但“林海”并不死心,继续打电话骚扰阿彩,后以朋友要买几套化妆品为由,约阿彩见面。

阿彩再次上当,把化妆品送了过去。可“林海”拿了化妆品后,一直不提给钱的事。

4月21日,“林海”称,自己工地出了事故,向阿彩借5000元。阿彩当场拒绝。没想到,“林海”突然变了口气,威胁阿彩称,两人发生性关系时,他拍下了阿彩的裸照和不雅视频,如果阿彩不答应借钱,他就把照片和视频送到阿彩的公司和家里去。

当天下午,在“林海”的多次威胁下,阿彩怕了,给了“林海”2000元,并让他把照片和视频删掉。“林海”一口答应,当着阿彩的面删掉了手机里的照片和视频。

令阿彩没想到的是,“林海”还有这些视频和照片的备份。当晚,她回到家后,“林海”又发来了她的裸照,并索要3000元。

4月22下午,阿彩给了他3000元,并看着对方把照片和视频删掉。待“林海”走后,阿彩想起上次的经历,越想越怕,向公安机关报案。

借钱遭拒,他想到敲诈

当天下午,民警接到报案后,随即展开侦查。后通过追踪“林海”驾驶的面包车,将他在路上截获。经查,“林海”真名为高某,今年35岁,连云港人,无业。

归案后,高某称,他和阿彩在微信上相识后,得知阿彩在微信上卖化妆品,他便以帮阿彩推销化妆品为由,和她套近乎。后两人见面,并自愿发生性关系。其间,高某拍下了阿彩的裸照和不雅视频。对此,阿彩是知情的。

4月21日,高某因手头缺钱,就编造理由,向阿彩借钱。遭到拒绝后,他恼羞成怒,想到了这些裸照和不雅视频,并先后以此威胁阿彩,向她“借”了5000元。

近日,广陵区检察院受理此案。在审查此案过程中,检察官综合全案证据及高某所拍视频认定,他与阿彩发生性关系不属于强奸。但他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向阿彩索要钱财,其行为已涉嫌敲诈勒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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