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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发文称“淘宝阿里偷税5万亿”,杭州警方跨省调查

  日期:2015-02-10   浏览数:67

最近一篇标题为《淘宝阿里偷税5万亿,超过100个国家GDP》的文章在朋友圈里疯传,引来圈内人士热议。据悉,此文出自深圳迪蒙网络科技公司微信公众号,其发表多篇批评阿里巴巴、淘宝卖假货的文章,杭州警方当夜跨省至深圳办案,负责公众号发布的工作人员向东顺被带至深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局讯问。

昨天晚间,阿里在其旗下的微博账号“平安阿里”上发文称:长期以来,迪蒙公司多次在微信平台上对淘宝品牌以及公司高管个人,进行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恶毒攻击、诽谤以及商业声誉进行贬损,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对此进行了证据保全,并就其中《淘宝阿里偷税5万亿,超过100个国家GDP》等言论向公安机关报案。

大家可能一头雾水,淘宝阿里偷税5万亿?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编者搜集了原文内容,里边列举了淘宝阿里的6大“罪状”,大家一看便知。

以下为《淘宝阿里偷税5万亿,超过100个国家GDP》的原文内容:

文章开头表示,在全世界,没有任何一个政府公开力挺和容忍制假售价,没有任何一个组织或国家的公关团队有阿里神通广大,没有任何一个集团全靠兜售假冒侵权商品成为世界老大。然而,阿里淘宝十年售价累超100万亿,偷税漏税达5万亿,居然公开叫板国家机器,挑衅政府权威...

1.淘宝阿里让中国成为第一售假大国

美国贸易代表(U.S. TradeRepresentative,简称USTR)为打击盗版和假冒伪劣产品,从2004年至2013年连续9年将淘宝列为市场黑名单,欧美100多家民间及官方组织都不约而同地向淘宝宣战,并揭露全世界99%的网络售假产品都来自于淘宝网。

2.淘宝阿里让中国制造在全球臭名昭著

淘宝的存在,让中国商品在全世界臭名昭著,认为中国人只会制假售假。淘宝致使中国人的诚信扫地,国家的信誉打折,屡屡创造“神话”的淘宝让国人为它买单,让国家为之蒙羞。

3.淘宝阿里让中国陷入“谁创新、谁灭亡”的魔咒

淘宝的存在,让中国的几千万人放弃创新,愚昧地认为淘宝就是自己人生的创业机会和事业阵地。淘宝不但扼杀了中国人的创新,更让人们不敢创新,因为创新者的产品头一天上市,第二天就可以在淘宝上买到大量仿冒品,营造了“谁创新、谁灭亡”的魔咒。

4.淘宝阿里让几千万中国人沦为免费流量和售假的奴隶

淘宝的存在,致使几千万中国创业者本应拥有自己的产品和阵地,但淘宝却让这几千万群体沦为免费流量和贩卖假冒伪劣产品的奴隶。上千万辛苦拼搏在淘宝上的店主们,95%的都在亏损,只有4%的能够勉强保本,而能真正赚钱盈利的仅有1%,就算赚钱盈利群体的收入水平却只有可怜的300—3000元,远不如认真打好一份普通工来得更实惠和赚的更多。

5.淘宝阿里彻底摧毁3000万中国人的健康

淘宝的存在,培养了3000多万脑残、脖歪、胸凸、腰坏、腿瘸群体,愧对向来善良质朴的中华民族。广大的大学生、家庭主妇、待业小青年不好好地去找一份工作,因为听信淘宝“自由创业、轻松当老板”的思想蛊惑,对淘宝产生了严重依赖症,犹如吸食鸦片一般成为精神和肉体的毒害者。

据有关机构统计,中国每年新增300-500万的淘宝虫,这些被淘宝洗脑的淘宝虫由于长期埋头于电脑旁,每天工作10个小时以上,大都患有偏头痛、颈椎、胸椎、腰椎、坐骨神经等严重的疾病,只要从事淘宝开店三年以上,99%的淘宝虫身心均遭到严重的损坏与摧残!

6.淘宝阿里掏空国库偷税5万亿,将中国沦为创新沙漠

淘宝掏空国库,国与民不富。淘宝、天猫、支付宝等阿里体系每年交易总量超过10万亿元人民币,10年来累计交易总量超过100万亿。然而这么庞大的交易总量竟然没有向国家上缴一分钱的税收,每年偷税漏税总量超过1万亿以上,10年累计偷税5万亿,超过世界上一百个国家的GDP。

这种垄断的电商格局一旦形成并坐大,将威胁到整个中国5000万中小微企业的生存,严重恶化企业生态环境并彻底扼杀中国5000万企业的创新动力,使之沦为淘宝奴隶,并将中国彻底变为企业创新的沙漠。

深度报道:深圳迪蒙网络科技公司(以下简称“迪蒙公司”)是谁?为什么会有杭州警方跨省调查?

经百度得知,深圳市迪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号称国内领先的B2B电子商务服务提供商,旗下品牌淘金地是华南地区规模最大的B2B电子商务平台,全国B2B十强。迪蒙公司的董事长向隽曾任中国新闻社深圳支社记者、社长10余年,2005年3月辞职下海,2007年9月投资5000多万元创办淘金地。

据中国微营销网了解,该文章来自微信公众号“淘金地”,而这个“淘金地”正是迪蒙公司旗下的B2B网站。除了这篇文章外,该公众号还发布了如下与阿里相关的文章:《马云淘宝的危机在哪里?》、《阿里神话破灭、淘宝灾难开始》、《淘宝不灭亡,中国不富强》……多数文章显示为迪蒙网贷系统独家供稿。显然,这些文章就是报道中所说的“批评阿里巴巴、淘宝卖假货”的文章。

该事经过了一天的发酵,公众对该事看法不一。编者整理了一些最受关注的问题,以供讨论。

1、阿里以对方污蔑自己等为由向警方报案,杭州警方经侦系统是否有权利进行跨省询问?

2、在阿里没有出示“有明确数据显示具体造成了多大损失”的情况下,杭州警方立案的依据是什么?微信公众号上的内容是否能作为报案的证据?

3、迪蒙公司认为即使因为网络发文获罪,也该由网监部门来调查。但此次调查的单位为经侦机构,那么问题来了,网络犯罪是否适用属地管辖原则?

4、对于类似以网络平台的言论,如果你认为是自己造成的伤害,应该向哪个部门报案?网监局系统、公安网络管控(网警)系统还是刑警系统?


对“跨省”问题,杭州警方解释称,损害商业信誉的行为发生地在杭州,因此杭州警方有办案资格,被询问对象也有义务配合调查。杭州警方同时表示,目前案件还在初查阶段,进行的工作都严格在法律框架内。

至此,我们来总结下时间线:深圳晚报报道迪蒙工作人员被带走→阿里发文称针对迪蒙公司的行为已向公安报案→杭州警方发文称对相关人员依法进行了调查。

截止发稿时,三方都未针对此事做进一步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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